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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蟾片、双灵固本散、参红胶囊三种药品违法广告被曝光
假医疗广告已成公害 辽宁开始\"诊治\"违法医疗广告

 【北国网讯】违法医疗广告已经成为社会公害:虚假不实,夸大宣传;使用非医疗专业技术职务用语;发布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限制的广告……日益严重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药市场和广告市场秩序。

  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已经在我省全面展开。我省已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向社会宣传整治成果、广告监测、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广告抽查等,全方位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制度正在形成。

  假医疗广告已成社会公害

  “只需20分钟即可快速治疗颈椎病”,“糖尿病保证治愈,想吃啥就吃啥”……神乎其神的医疗广告,充斥了人们的双眼。

  “首选”、“全新突破”、“效果显著”……这些词语已经频频现于医疗广告中。

  “现在的医疗广告太夸张了,其中不乏虚假医疗广告,不少人听信的结果是上当受骗,甚至造成严重后果。”采访中市民李先生说。

  “假医药广告让人防不胜防,宣传时说得言之凿凿,专家教授也帮着推销,老百姓咋能不上当?”市民郑女士气愤地说。

  继6月21日省工商局发布在辽宁省范围内停止下列产品的广告发布:超级抗原口服液、仙蟾片、双灵固本散、参红胶囊、安男、乾龙宝、原动力、盛邦博朗、九鼎坤、回春如意胶囊、种马开元、大丈夫生物波助长仪,8月1日,省工商局对“绿之州口服液”等14种严重违法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广告予以公布,并从8月1日起在辽宁省范围内停止其广告发布。

  《违法广告公告》指出,“绿之州口服液”保健食品广告称:“对多种病综合疗效明显”、“对心脏病、冠心病、心绞痛、动脉硬化、高血脂、脑血栓、糖尿病等病有明显的治疗作用”,宣传治疗作用,利用消费者电话反馈“服用10个疗程,心梗稳定了,浮肿下去了,心衰基本控制了”的方式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全脉通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宣称“溶解血栓,服用后,高血压、高血脂、血黏正常,为患者带来彻底健康”、“消灭心脑血管疾病进入倒计时;连续服用一周期,相当于更换一套全新的心脑血管系统;疏通梗塞性血管和动脉硬化,一周期疏通50%,二周期疏通90%,三周期完全疏通”等,宣传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吸油基”保健食品广告中有“美国宇航员专用品”、“美国吸油基,20天吸平小肚子”、“服用30天左右,血脂降下来,高血脂引起的头晕、胸闷、乏力等症消失了,头脑清爽,皮肤变细变白,年轻了十岁”等夸大不实内容,并利用“省城女文员”等消费者使用该产品前后效果、照片对比作证明,误导消费者;“脑白金”保健食品广告宣称“服用2天睡眠加深;一个月面色红润,腿脚有力;两个月老年斑变淡,精力旺盛;三个月白发变黑;长期服用甚至比同龄老人活的更长久、更健康。全国有1000万的老人长达5年坚持服用脑白金,奇迹在他们身上出现”,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北京市红十字会国龙皮肤病治疗中心”医疗广告宣称“治白奇人安国良独特新疗法治愈了全国30个省市及海外英、美、法、日、新加坡、墨西哥3.8万余例白癜风患者”,宣传治愈疑难疾病,误导消费者……

  违法医疗广告已成为社会“公害”。在今年国务院开展的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被列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而在各类广告中医疗药品广告违法率最高,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据资料显示,近三年来,我国共查处违规药品、医疗广告7万多件,占所有违法案件的1/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日前对中医医疗广告进行调研,结果发现平均每100条中医医疗广告中,竟只有0.87条符合广告法要求,局部地区的情况甚至更为严重。

  虚假医疗广告面面观

  医疗广告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形象广告和医疗服务广告。据了解,目前违法医疗广告主要呈现出以下几大“脸谱”:

  拍胸脯打保票,宣扬疗效。如“一次治愈白癜风”、“让骨坏死患者站起来”等极富诱惑力的广告。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以及保证治愈或者隐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

  医托推荐。如名人明星“现身说法”或让“治愈”患者“现身说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

  用高科技做文章,大包大揽疑难病症。一些医疗机构,拿高科技迷人耳目,越是癌症、乙肝、哮喘、牛皮癣、不孕不育等顽症,越敢夸口治疗。按照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中规定保证治愈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等疾病的医疗广告暂不准发布。

  靠所谓的祖传疗法或专家名医忽悠病人。有些医院对自己聘请的医生私自加冠“名医头衔”,有些“特色门诊”用祖传秘方蒙人,名为看病实为卖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广告中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软广告。与普通广告相比,该类广告更具隐蔽性。

  医疗广告的是是非非

  就在人们为日益泛滥的虚假医疗广告纷纷提出责难时,有关医疗广告是否取消的话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黄紫玉等30余人联名呼吁整治医疗广告。黄紫玉忧虑地说:“非法医疗广告的问题历时多年,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常常出现公众花错钱、吃错药的情况,这种情况必须治治了。”和他们持同样观点的还有上百名代表、委员。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帆说,一段时间以来,“接骨增高术”等类似的医疗广告铺天盖地,虽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于广告的内容及其传播途径、覆盖范围、传播方式等有着明确规定和相关管理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监督机制,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广告内容严重背离了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初衷,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误导和现实的危害。在这种情况下,代表、委员们取消医疗广告的呼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而“医疗广告要取消”,今年3月7日时任卫生部常务副部长的高强在政协会议医药卫生界委员联组会议中的一句话无疑激起千层浪,引起了舆论的一阵激辩。

  本月初,北京一家媒体又报道称,从卫生部了解到的、国务院已批准卫生部上报的取消医疗广告计划,立即引来了人们关注的目光,各大网站纷纷转载。

  而卫生部8月5日就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声明,有关“国务院已批准卫生部上报的取消医疗广告计划”的报道内容失实。今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制订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医疗广告管理是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卫生部表示,正积极配合工商总局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整治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主管职能,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问题;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在医疗广告管理方面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正确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和广告管理的长效机制。

  工商人员“现场讲法”

  8月11日下午,记者到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采访,副处长刘亚莉刚从省内的一家媒体走访调研回来。

  原来,为了更加有效地整治违法医疗广告,近段时间,省工商局负责广告监管的同志就已经在主管局长的带领下,对媒体进行了集中走访调研,了解掌握媒体广告的经营状况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座谈的同时他们还送法上门,宣讲媒体自律及具体广告品种的审查标准。沈阳市工商局还对一些媒体统一进行了日常广告监测,统一对违法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进行处罚。沈阳市工商局将各主要媒体,按频道、栏目、时段分配到各区分局,落实到人,进行全方位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进行记录后,上报市工商局进行汇总,由市工商局统一研究确定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改正。对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由市工商局派人以市局的名义与监测出违法广告的区分局执法人员共同查办,加强了沈阳地区媒体监管。

  省、市工商局还组织了各媒体的广告审查员成立联合自律小组,在监管人员的指导下对各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进行发布前的审查把关,使媒体的审查标准与监管机关的审查标准相统一,以减少广告违法数量。

  违法医疗广告为何屡禁难止

  在1993年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就规定: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有淫秽、迷信、荒诞语言文字、画面的;贬低他人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的;单纯以一般通信方式诊疗疾病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方法;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近年来,各地执法部门也多次采取专项行动,打击违法医疗广告。然而,违法医疗广告在短暂收敛之后,往往又卷土重来。

  分析违法医疗广告的存在,有关人士指出,一方面,医药机构竞争加剧,一部分中小规模的医药机构经营困难,为了生存,往往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较强,群众对虚假医药广告的识别能力不强,患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也为违规违法医药广告提供了存在的环境。

  违法广告屡禁难止,有关人士指出,这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既有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地区广告监管执法不力的原因,也有广告主惟利是图不能严格自律的原因,更有社会信用缺失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按照目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广告刊登或播出后,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和处罚。这种以“事后监管”为主的模式在现实中往往很难堵住违法广告。从处罚的力度上看,违法成本远低于非法获利,也是违法广告一再出现的重要原因。广告经营者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篡改《医疗广告证明》内容,或超出审批有效期限,或重复利用《医疗广告证明》文号,乃至随意发布未经审查出证的医疗广告,也不时出现。有些发布广告的媒体为了利益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布违法广告。

  我省全方位整治违法广告制度正在形成

  我省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全面展开。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副处长刘亚莉向记者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437件,罚没款416万元,其中虚假违法广告513件,查办违法药品广告案件618件,罚没款118万元;医疗广告案件91件,罚没款39万元;保健食品广告案件171件,罚没款75万元。

  今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省工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实施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与省委宣传部等10个厅局会签完毕,并及时下发各市。同时建立了由11厅局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处室负责人参加的辽宁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全方位治理。

  6月7日省政府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市设立了分会场,主管副市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刘亚莉说,这次级别会议的召开,是广告监管工作历史性的突破。

  我省在整治行动中,完善了全省的统一广告监测制度。调整监测内容,提高监测针对性。确定每月第二周监测省市级晚报类报纸(没有晚报的市,监测日报类报纸);每月第二个星期四、星期五,监测省、市电视台以及省、市电台一个频道(新闻频道除外)20点至22点的广告。监测的广告内容为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省工商局每月形成全省的《广告监测通报》。从6月份开始,全省对14个市的电视、电台各一个频道24小时,各市主要报纸两日的广告进行集中监测,形成监测报告,以更加全面地掌握全省广告发布及监测质量,提高监管水平。

  为了推动整治工作高效进行,省工商局制定了《2005年全省广告监管工作考核指标》,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广告市场信管体系、向社会宣传整治成果、广告监测、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广告抽查、交办案件办理情况、数据材料上报等方面,对各市工作以百分形式详细考评,督促各地真抓实干。突出整治重点,查办典型案件。以日常监测为基础,以5个品种、6种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媒体和印刷品为重点载体,及时查办典型、大要案件,切实解决热点问题。定期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制度化。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对情节严重以及监管机关已经采取责令整改、停止发布、罚款等行政措施后,继续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一律通过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的形式予以曝光。

  据介绍,为了严格广告审查制度,规范广告发布内容,省工商局已经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会商,在严格规范广告内容的同时,从实际出发,使广告经营活动的合法与可行找到结合点,对药品、保健食品、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改为审查实际要发布的广告文案。


  ( 辽宁日报 徐晓敬)
来源:北国网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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